臺北市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105學年度美術比賽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臺北市10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創作興趣,落實學校美術
教育並遴選出優秀作品,代表本校參加「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」。
三、對象: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。
四、時間:1.初賽:105年9月 9日 (五) 至9月14日(三)。
2.複賽:105年9月19日(一) 至9月23日(五)。
五、辦法:
1.初賽:由各班導師或擔任視覺藝術教學之教師選出優秀作品一至三件,於105年9月14日(三)放學前,送交教務處教學組參加複賽。
2.複賽:聘請校內美術專長老師擔任評審委員,依創意35%、構圖35%、色彩30%方式
評選優秀作品。
3.獎勵:〈1〉各類組擇優全校作品1至5件送局參加「臺北市學生美術比賽」。
〈2〉其餘參賽作品擇優於校內公開展示。
4.比賽內容:
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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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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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規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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繪畫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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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年級組
中年級組
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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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四開(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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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法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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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
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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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作品需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,一律採用素色宣紙(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)。
2.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約34公分×135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,對聯、四屏、橫式、裝框、手卷不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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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面
設計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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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
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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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,並以平面設計為限。
2.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作品一律裝框,裝框後厚度不得超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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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畫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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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
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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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參賽作品不設定主題。黑白、彩色不拘,作品形式單幅、多格均可。
2.參賽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(約39公分×54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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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墨畫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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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
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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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35公分×70公分),不得裱裝。
2.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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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畫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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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
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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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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